2013年9月3日 星期二

兩岸器官移植合作 此其時矣

兩岸器官移植合作 此其時矣
李伸一、蘇嘉瑞/建業法律事務所榮譽所長、合夥律師暨醫師
根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統計,迄今年月中旬為止,國內有8,010名病人等待器官移植,其中等待肝臟移植者達1,050人之譜,等待腎臟移植者更高達6,202人,而今年器官捐贈者只有132人,可見國內器官移植「僧多粥少」的情形十分嚴重。
正因為國內需要器官移植救命的病人眾多,器官捐贈來源稀少,不少國人被迫赴大陸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尋求一線生機,但因為大陸各地醫療水準參差不齊等問題,不少赴大陸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回台後發生併發症,反而造成國內醫療體系的負擔,有些財力負擔足夠的病人,則私下帶同醫師前往,此又涉及觸法問題。
事實上,臺灣醫界的器官移植技術一直走在亞洲的前端,近年來的發展更已具有世界級水準,以肝臟移植手術為例,有許多國外的醫師慕名前來臺灣學習;如果國人前往大陸接受器官移植時,能由具嫻熟醫療技術的國內醫師隨同前往操刀,勢必能減少國人赴大陸接受器官移植面臨的風險。因為國人決定赴大陸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前,大多已經由國內器官移植專科醫師評估身體狀況確認適合接受移植,且已經在器官移植等候名單登錄多時,通常是因為久候無法等到器官,生機隨著等待時間一點一滴地流逝,最後才決定放手一搏遠赴不熟悉的對岸就醫移植器官,此時如果能由最熟悉病人狀況的臺灣醫師前往手術,不啻是最符合病人最佳利益的醫療方式。
國內目前已經有醫事團體協助臺灣醫師以臺灣醫師執照、經大陸衛生機關許可後,無須經過大陸醫師考試即可直接取得大陸行醫資格,但因為仍要經過大陸各省衛生廳審核,曠日廢時,對部分已在生死存亡關頭的器官移植病人而言,實在緩不濟急。
如果我國政府能說服大陸當局開放臺灣的器官移植醫師無須經大陸各省衛生廳審核,直接以臺灣醫師資格前往大陸合格醫院為其在臺灣治療評估的器官移植病人進行當次器官移植手術,並經由海基、海協兩會就此簽訂兩岸醫療協議,必能大幅減少臺灣民眾赴大陸器官移植的不確定風險,保障國人至大陸接受器官移植手術的就醫安全。
有論者以大陸器官捐贈來源以死刑犯為主是否合乎醫學倫理尚有爭議,我國政府不應鼓勵民眾到大陸接受器官移植,否則將受國際輿論譴責。不過,根據報導,大陸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已於日前承諾將改變目前由死刑犯獲取器官來源的方式,並儘速建立健全的器官捐贈體系,同時將嚴厲打擊非法的器官交易,因此,在大陸官方的承諾及國際社會嚴格的監督下,大陸的器官捐贈來源必將更透明公開並合乎醫學倫理。
另一方面,國人會選擇到不熟悉的對岸接受器官移植,通常並非自願,而是迫於在國內等不到器官的無奈,如果兩岸政府能透過海基、海協兩會簽訂醫療協議的方式,除開放臺灣器官移植醫師能隨同自己的病人至大陸進行當次手術,同時也規範臺灣民眾到大陸接受器官移植的器官來源必須合法,不僅能在臺灣現階段器官來源缺乏的狀況下,保障臺灣病人的權益,也能合乎國際醫療社群對器官移植倫理的要求。
2012-10-26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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